生態環境部近期發布了《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危險廢物焚燒》,用于完善排污許可技術支撐體系,指導和規范危險焚燒排污單位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工作。自今年5月以來,生態環境部陸續發布了13個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,涉及電子工業、無機化學工業等多個行業,其中針對廢氣、廢水的排放均相應設置了大量的檢測細則。
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
以《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 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治理》為例,標準中規定了廢氣和廢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種類,廢氣中含顆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非甲烷總烴、硫化氫、氨、臭氣濃度、煙氣黑度、一氧化碳等;廢水中含pH值、化學需氧量、懸浮物、氨氮、石油類、總磷等。
廢氣中的主要污染物種類
廢水中的主要污染物種類
針對對應的檢測項目,分別可使用氣體檢測儀和水質分析儀可對相應項目進行檢測。例如,氣體檢測儀中的空氣檢測儀可對廢氣中的一氧化碳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進行檢測;水質分析儀中的氨氮測定儀可對水體中的氨氮等進行監測。
對于重金屬檢測,還有原子熒光光譜、原子吸收光譜、電感耦合等離子體發射光譜法等測試方法可以選擇。
生態環境部接連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,一方面加速了行業的規范化,有利于防止環境污染;另一方面對于儀器行業和第三方檢測行業也是一個新的機遇,相應的采購與檢測需求也會進一步增加。相信2019年下半年,國家會出臺更多的行業規范,檢測標準也會越來越系統化和規范化。
原連接:https://www.instrument.com.cn/news/20190910/493081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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